林宝金带队开展社会信用立法调研
4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宝金带队赴省经济信息中心、金服云征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社会信用立法调研,听取省发改委负责同志关于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和信用立法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调研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福建)网站、金服云平台建设及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共享、公开和运用等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张炯佳以及预算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林宝金对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总结提升我省社会信用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实践和经验,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林宝金强调,社会信用立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引导、依法治理、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奖惩结合,推动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聚焦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各重点领域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制度安排,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发展信用经济,积极稳妥推动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更好汇聚金融资源、政策资源和信用数据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来源:福建人大
